◇参展申请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确认作为参展商与展会承办单位所签的参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申请表确认后参展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逾期或未在约定期内支付,承办方有权收回展位另行安排其他展商;
◇参展商在交付款项后不得临时退或减少展位,否则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但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参展商在交付全款后,组委会将发出参展确认书、参展商手册,具体安排以手册为准;
◇参展商不得在参展品中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有侵权行为,不得展出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如有违反,展品清出展场,所交展位费不予退还。
◇此申请表确认前,参展单位已对本次展会作了全面、深入了解后与展会承办方签订本申请表,并自行承担参展应负的法律与经济风险责任。
◇参展商应遵守中国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承办单位举办展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若因行政、战争、暴乱、疫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本届展览会不能如期举行,导致延期或异地场馆举办的,组委会有权更改展期或展场,组织单位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展商拥有继续参展延期或异地展览会的资格。本协议有效期截止展会结束日。